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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大搞绿化租用农民耕地 以租代征搞擦边球?

admin
2011/04/13 01:44:05

"林县人民"

河南省林州市(林县)地处河南最北边的小县城,是隶属于安阳。因由红旗渠的存在近几年广受世人关注。在林州市城郊乡付水洼村有一个陈中伏的人,他也是这一个大的自然村的支部书记兼主任。去年(2010年)他勾结开发商把义路村的上百亩土地给低价倒卖,自己并从中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还得到开放商赠送的几套房产;老实老百姓就这样受到宰割,真黑呀。同时把自己的儿媳妇的弟弟李xx(垃圾专科还是民办)招到本村做大学生村官,并大做文章,搞虚假的政绩。他用金钱把上一级的干部买通,使老百姓伸冤无门,冤枉呀,使国家的土地被出卖,老百姓也无法生活了。最近(2011年4月这几天正在进行)陈中伏又于市里的绿化部门的同志联合以低价出租的方式强制让老百姓把仅有的一点土地低价出租出去,内部消息是一亩地一年1800元,而到老百姓哪里的时候就变成了1200元,这600元就被他和绿化部门的同志开着豪车给瓜分了,黑到底了,低价强制出租土地的地点是在林州市的长春路两边30米(义路村),在哪个城市有路俩边绿化这么大的范围的,他们这是与国家的土地政策打了个擦边球,老实的百姓就这样被他们一点点的宰割和蚕食。温总理再三强调保住土地的红线,像这样的做法能保住红线吗??土地在一秒秒的减少,辛苦出力的是老实的百姓,收到好处的怎么会是陈中伏这种垃圾呢??国家免除百姓的好多土地税,为的是让大家踏实的做好耕地,可是他们这样的做法是把老百姓们往绝路上逼呀。像陈中伏这样的蛀虫年收入在上百万,在全国还有好多呀,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美好形象。为什么在林州的大小官员都这么搞糊弄,值得反思呀。大家合起手来打到这些垃圾蛀虫,维护前辈们当年艰苦朴素修红旗渠的精神。

你们把义路村百姓在北环路(长春大道)两边的土地都给强制出租给市里的部门有关人员,你们将来吃树皮生活吗?

安阳林州市义路村处于长春大道西端,路两边都是老百姓的菜地和麦地,从三月底开始付水洼村支书与市里有关部门的有关个人以政府的名义要百姓强制签订合同,合同显示没有期限在长春大道的道路两边30米的范围大搞绿化租用农民耕地,这不就是明显的以租代征吗,是与国家的土地政策搞擦边球,向林州市国土部门和安阳市国土部门反映都没有人管,希望有关领导出面去制止林州的这种行为,归还百姓的土地,他们的行径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地六十三条和八十一条。

(责任编辑:大学生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