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选聘110名大学生村官
合肥在线
2011-04-13 12:33
稿源: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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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已经发布,今年1730名大学毕业生将有幸成为大学生村官,其中分配到合肥名额为110名。选聘自5月20日起开始报名,6月19日进行笔试。
对象为30岁以下大学毕业生
据介绍,今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2009、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农村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以及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选聘。
生活补贴每人每年超1万元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般聘期为3年。大学生村官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其中,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公考定向招生考研可加10分
从今年起,每年公开考录公务员时,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面向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每年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在基层服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可代偿资助贷款本金60%
对在村任职2年(含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经本人申请,选聘办逐级审核后,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对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40%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
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本报记者 唐晓和
编辑:
尹茹
(责任编辑:大学生村官网)